中裝協[2020]46號簽發人:張京躍
關于組織編制CBDA標準——《室內照明設計師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裝飾協會(分會)、各會員單位:
為了加強室內照明設計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道德,規范室內照明設計師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我會批準發布《關于2020年(第二十一批)建筑裝飾行業工程建設CBDA標準立項的批復》,同意《室內照明設計師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立項。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裝飾協會、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聯合主編,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建筑電氣分會協助配合本標準的編制組織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集參編單位和起草人。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名稱:《室內照明設計師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標準》
二、招募參編單位、起草人資格入選條件
參編單位應為合法經營,在行業中具有較高社會影響力的室內裝飾設計、建筑設計、照明設計、照明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校;起草人應熟悉本標準相關專業領域、有較高的專業素養與理論水平,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并能積極參與標準編制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實用性、有效性和先導性。
三、參編單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權利
1. 在本標準中列為參編單位;
2. 參編單位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員名單(每個單位限定1人)及中國建筑裝飾協會智能照明產業專家庫成員;
3. 標準參編單位、起草人將優先享有本標準修訂的權利。
四、 參編單位、起草人將承擔的義務
1. 參與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討論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按時、保質完成編制委員會分配的各項任務;
2. 能夠共享本單位在室內照明設計師職業技能等方面所取得的經驗和成果,為標準編制委員會提供參考;
3. 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對標準編制提出建設性意見。
五、 參與原則
標準參編單位應對其分配編制的部分,就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對標準編制工作能提供需要的資源并給予必要的編制經費支持,以確保標準的研究編制工作順利完成。
六、 申報要求
有參編意向的單位,請將加蓋單位公章的參編單位及推薦編制起草人申請表(見附件),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發送至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建筑電氣分會,標準開題會具體時間和編制進度另行通知。
七、 聯系方式
組織單位: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建筑電氣分會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豐管路16號西國貿大廈2056B
郵政編碼:100071
聯系人:朱曉嵐18610702268
談秋紅18610702258
香 果18610702272
電子郵箱: cbda_lighting@163.com
附件:CBDA標準《室內照明設計師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標準》參編單位申請表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
2020年12月2日